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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腾大战升级:我的头像和昵称到底归谁?

by on Mar 21 , 2019 , under 移动互联 , 357 views , Leave a Comment

相信这两天大家都被多闪、抖音、微信的头像和昵称事件刷屏了,但大家的焦点似乎都放在了“头像和昵称”这件事本身上,可能这是头腾大战升级的表现。

多闪弹窗事件回顾

3月19日,视频社交app多闪向用户发送弹窗,称由于腾讯方面的要求,希望用户修改在多闪或者微信上的账户头像与昵称。多闪弹窗显示:“根据腾讯公司强烈要求,您在微信/QQ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的权益属于腾讯公司,如果您多闪的头像昵称与微信/QQ一致,需要修改在多闪或微信/QQ上的头像昵称。如果昵称是真名,我们觉得可以保留。感谢您的支持!”

字节跳动方面称,发这个提醒也是因为法院的禁令,“腾讯正在天津滨海法院推动一项诉讼禁令,腾讯在禁令申请中认为,多闪用户使用自己的微信头像和昵称,是侵犯腾讯所拥有的“用户数据”,腾讯要求多闪方面停止使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今日公布了裁定结果,要求抖音立即停止将微信/QQ开放平台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的行为,同时多闪此前通过抖音擅自获得的微信/QQ用户头像、昵称也被勒令停用。

我的头像到底归谁?

腾讯方面,它的禁令有它的合理性。简答来说,抖音通过微信授权登录,要能使用授权登录,抖音必须遵守腾讯定下的授权协议,这份协议里说到,这份授权只能在抖音里使用,不能给其它产品使用。而多闪,就是一个「其它产品」。从客观事实上来看,多闪和抖音的注册公司是不同的。

很多人开始产生疑问,头像和昵称不是用户自己的么?说得好像这俩东西是微信、是腾讯的,我在别的地方使用还得经过腾讯同意?那我们的头像和昵称归腾讯么?从腾讯用户协议 8.1 条的约定,信息内容规范所指的「本条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帐号头像、名字、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大致可以理解为,头像和名字(昵称)是用户制作出来的。

同样在用户协议里,第 9.3 条也约定,「你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过程中上传、发布的全部内容,均不会因为上传、发布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

反正,还是云里雾里的~

好友关系才是最终战场

说了那么多,头腾大战打的真是头像和昵称这点小事吗?

多闪的一个把柄是,即使你的微信好友没有注册多闪,你在「可能认识的人」里,都有可能看到她的微信头像和昵称。在这个点上,其实就切中了腾讯「不得以自身搭建关系链方式使用」的协议违规。但在外部声明里,腾讯很难把「关系链」这件事说清楚,顶多用了「头像、昵称等数据」这样的措辞,把「关系链」放到里「等数据」里。

所以,当我们讨论头像和昵称是腾讯的、是抖音的,还是自己的的时候,其实这个命题本身就错了。这件事的核心是腾讯认为抖音在计算微信关系链这件事上是违反协议,是不正当竞争。

头腾大战最终战场是好友关系。

 

沙发竟然还没被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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